正文 太保寿险泰州中心支公司被罚6万元: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李俊映 V管理员 /2024-10-13/65阅读/3评论 1013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237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0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罚款6万元; 苗成瑞(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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