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保财险上海市嘉定支公司被罚43万元: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张静雯 V管理员 /2024-12-11/47阅读/4评论 1211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78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2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罚款43万元。 陈洪(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公司负责人)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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