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齐鲁银行聊城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35万元 吴彦文 V管理员 /2024-12-30/34阅读/4评论 1230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58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2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韩登森(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高唐支行行长)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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