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扬中支行被罚35万元:未有效检查监督个人贷款使用情况 贷款资金被挪用 曾俊杰 V管理员 /2024-09-10/80阅读/4评论 0910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271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9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因未有效检查监督个人贷款使用情况,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 蒋莹(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金融事业部扬中团队主管)对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未有效检查监督个人贷款使用情况,贷款资金被挪用负有责任,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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